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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