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发文推动中医药康养旅游,预计2025年达50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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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健康旅游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与旅游业“跨界”融合的新业态,是中医药的延伸和旅游业的扩展,是集中医药与旅游于一体的新兴产业。政府重视与支持、国民消费结构升级、中国进入中上等收入行业为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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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中医药管理局/贵州中医药管理局


01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指导和加强我省中医药康养旅游省级示范体验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推动我省中医药康养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明确了湖南省中医药康养旅游省级示范体验基地的基础条件、基地分类、管理与服务等。

第三条  本指南基地建设主要分为温泉、保健、田园、森林、旅居、人文等6类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各基地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选择1-2类开展建设。

第四条  本指南适用于湖南省中医药康养旅游省级示范体验基地的建设。


02基础条件


第五条  建设单位具有旅游接待能力,有统一管理机构和明确建设场地,旅游设施较完备。

第六条  应配备满足基地旅游服务的相关人员。

(一)公共管理人员:数量配备合理,熟悉管理和运营业务。

(二)专业服务人员:根据自身的特色与提供的服务,配备相对固定、熟悉基地情况的讲解员和中医药专业服务人员。

(三)其他人员:配备数量合理的安保、清洁等人员。

第七条  具有可供开发的中医药旅游资源。

(一)契合市场需求,能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二)有鲜明的湖南地方特色,凸显中医药康养旅游价值。

(三)根据自身特色,挖掘温泉、保健、田园、森林、旅居、人文等方面资源,提供中医药自然观光、人文景观、保健养生、采摘制作、修心养性、药膳品尝、科普学习等服务与体验。

第八条  具有满足旅游服务需要的基础设施。

(一)基地交通便利,景区内通道安全、标识清晰规范。

(二)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满足游客需求的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基础设施。

(三)搭建便捷操作的信息平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康养服务项目、服务方式、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等,可实时提供信息查询、预约等服务。

第九条  基地生态环境良好,空气质量优良、气候适宜,符合相应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03基地分类


第十条  中医药温泉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一)基地定位

以温泉资源为依托,以沐浴、泡浴、药蒸、药浴、足浴等形式,为游客提供融健康养生、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二)核心资源

1.温泉资源丰富独特,水量、水温能满足汤浴要求;

2.水质、水源符合标准,水体中富含多种微量元素,各项理化指标应有专业机构的相关检测报告;

3.提供温泉汤浴区、中医药温泉水疗区、温泉理疗SPA区等功能分区。

(三)特色产品

1.提供温泉疗法产品及衍生品,如中药浴、桑拿浴、芳香疗法、温泉矿物养生体验等;

2.开发具有体验性、互动性、参与性的温泉康养项目,提供美容美体、瑜伽塑身、艾灸养生、营养配餐等产品,满足不同温泉旅游客群需求;

3.延伸温泉康养产业链,发展“温泉+景区”“温泉+酒店”“温泉+休闲”“温泉+运动”等多元化业态产品。

第十一条  中医药保健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一)基地定位

以中医药养生保健资源为依托,以中医药传统疗法、自然疗法等形式,为游客提供医养一体化服务的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二)核心资源

1.有与基地规模或开展保健康养服务相适的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等专业人员;

2.有中医药特色保健展示区和体验区等功能分区,提供健康检查设备、专门理疗房间和理疗床位;

3.有独特的中医药养生保健、古方疗法等适宜技术。

(三)特色产品

1.以传统康养理念,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开展中医治未病、体质辨识、保健养生、康体疗养等咨询,提供适宜的养生方案;

2.展示中医药推拿、艾灸、刮痧、拔罐、足疗、药浴、敷熨等传统治疗技术,为游客提供体验服务;

3.开发便捷有效的中医药三伏贴、三九贴、膏方、药浴包等保健产品。

第十二条  中医药田园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一)基地定位

以中药材种植(养殖)等资源为依托,打造融田园观光、农事体验、药材采摘、园艺学习等于一体的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二)核心资源

1.湖南省道地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大宗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以及规模化的中药材养殖企业(合作社),能满足游客观光旅游需求;

2.具有适宜康养的田园风光及周边自然风景;

3.可有观光游览区、种植(养殖)农事体验区、加工制作区等功能分区。

(三)特色产品

1.提供中药植物观赏、盆景制作、中药辨识、标本制作、加工炮制等体验服务;

2.提供中药材农作、农事文化体验,开展田园休闲观光、康复治疗、健身疗养等康养活动;

3.提供中药材、药膳、药酒、药饮、药妆、中药保健品等产品。

第十三条  中医药森林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一)基地定位

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将生态之美与中医药天人合一理念相融,为游客提供融环境养生、运动养生、森林食品、森林休憩为一体的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二)核心资源

1.国家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省级气候康养基地,集中连片森林面积≥200公顷,森林覆盖率≥70%,基地核心区面积≥10公顷;

2.核心区空气负离子≥1500个/cm3;

3.有森林康养步道、森林浴场、森林木屋、森林餐厅、冥想空间等活动场所。

(三)特色产品

1.提供森林景观游览、森林游憩、森林静心调养、森林浴、森林冥想等原生态森林体验服务;

2.开展林下中药资源科普、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体验等活动,提供林下食疗中药材;

3.依托优质森林、气候资源,开发森林食品、森林膳食养生等大健康产品。

第十四条  中医药旅居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一)基地定位

以中医药康养小镇、度假村等为依托,为游客提供富有中医药特色的旅游休闲、养生度假、康复疗养为一体的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二)核心资源

1.地理位置佳,生态环境优,有特色民宿、精品民宿;

2.能针对亚健康、银发、亲子等不同客群需求提供特色化康养服务;

3.有营养膳食区、休闲娱乐区、健康管理站、康复疗养区等功能分区。

(三)特色产品

1.提供食疗药膳、养生保健、医养照护等中医药康养服务,并结合地域可食用中药材开发具有康养理念的特色餐饮;

2.提供药膳、保健酒、养生茶、中药保健品、药枕、药贴、药霜、药膏等大健康产品;

3.提供或组织太极拳、太极剑、五禽戏、八段锦传统体育运动等康养活动,发展康复疗养等业态。

第十五条  中医药人文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一)基地定位

以中医药人文景观、文化资源为依托,为游客提供融中医药文化体验、熏陶、学习于一体的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体验基地。

(二)核心资源

1.有中医药特色或文化底蕴的场馆、景点景区等;

2.有中医药文化、中医药传统专长绝技、康养文化课程培训、宣教、讲座等服务;

3.有中医药文化展示区和体验区等功能分区,能提供中医药文化展示、产品陈列、大众教育等服务。

(三)特色产品

1.提供基于中医药基本理论的特色疗法及科普知识等文化宣传和研学旅游服务,展示当地中医药发展史、学术流派、非遗技术等;

2.针对不同人群提供差异化服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传授科学养生理念,推介传统康养文化;

3.组织开展康养文化节庆、中医药文博会、研讨会、民俗表演等活动,提供中医药元素文创产品。


附:贵州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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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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