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麻江县“三举措”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办理

        为依法执行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麻江县“三举措”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办理。


        设窗口办理暖民心。由各乡镇(街道)设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确定办件窗口、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方便群众办事。确保符合政策农户宅基地手续应办尽办,高效审批。


        严标准办理守底线。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流程不减、标准不降、资料不缺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一户一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则,对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农户,村委会在收到农户建房用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户拟用地范围、四至界限、面积,家庭情况等进行初审,完善资料后村委会分别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议讨论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审。对不符合条件修建的农户做好书面答复,跟踪管控,并建立农村宅基地与建房审批台账。同时,健全公开制度,鼓励群众互相监督,及时制止违法乱建行为,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秩序。今年以来共审批农村宅基地411宗,批准面积52181.53平方米。


       严日常巡查守红线。压实乡镇(街道)、村、组日常巡查责任,每月不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对农村村民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新增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随着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工作效率逐渐提高,宅基地审批程序畅通,村民依法依程序申请建房的积极性大大增强,极大的减少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情况,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一定程度保护。


文字来源:天眼新闻

  •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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